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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最冤房奴” 房子被占 銀行房貸還得照還

2010年09月06日 11:10     小編:     武漢晨報|0     點擊: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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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江漢區(qū)居民孫云英看中了一套76平米的商品房,咬牙交了9萬元付款,又向銀行貸款10萬多元,滿指望能住上新房,結(jié)果遭遇開發(fā)商“一房兩賣”,讓她十年噩夢連連——房子被占、官司沒法打、還被銀行起訴。

  2000年,在江漢區(qū)單洞三路做建材生意的孫云英攢了一點錢,準備買套新房改善一下生活。這時正好附近友誼南路上新開工了一個叫江漢大廈的樓盤,她選中了一套兩室一廳,76平米的面積,總價19萬余元。楊云英交了9萬元付款,貸了10萬房貸,交齊了房款。一年后,開發(fā)商武漢佳興房產(chǎn)公司通知孫云英去領(lǐng)房,她交5500元房屋配套設(shè)施費后拿到了房門鑰匙,沒有房產(chǎn)證,對方解釋是,因為配套工程尚未完工,房產(chǎn)證沒辦下來,要等。

  到2004年3月孫云英實在等不及了,準備搬進去住時,卻發(fā)現(xiàn)房子已經(jīng)被人占了。一名叫阿憲的青年聲稱,這套房是他買的,在阿憲出示的購房合同上,不蓋有佳興公司的章子,還蓋著一個武漢金源公司的章子。

  這是怎么回事?孫云英一怒之下將阿憲、佳興公司、金源公司告到江漢區(qū)法院。在法庭上孫云英才知道,佳興公司因欠債,債主把江漢大廈的門面和商品房搶了抵債,有人甚至搶了佳興公司蓋有公章的購房合同,自己賣房,金源公司是其中的一個債主,此事公安機關(guān)已立案偵查。因為重要被告佳興公司負責人缺席,雖然法庭上佳興公司代理人承認孫云英擁有房產(chǎn)權(quán),但官司卻沒法宣判,阿憲也因此拒絕還房。

  房子要不回來,還交什么房貸?2004年3月,孫云英請代理律師弭晶幫她向銀行申請停止了還貸。2006年,孫云英在貸款做生意的時候發(fā)現(xiàn),自己因為欠貸不還上了銀行的黑名單。

  更讓孫云英意想不到的是,今年8月9日,貸款銀行中國建設(shè)銀行將她告上法院,10萬貸款,孫云英還了不到一半沒再還,他們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借款合同,判令孫云英和佳興公司向銀行償還借款本金7.3萬余元,利息1.4萬余元,罰款2.6萬余元,合計11萬余元。

  昨日,拿著法院的傳票孫云英說:“真是冤死了。”

  律師點評

  湖北誠明律師事務(wù)所律師弭晶認為,孫云英與銀行簽訂了貸款協(xié)議,應(yīng)該履行還貸約定,不還,銀行可以告她。但是,我們應(yīng)該看到孫云英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是“一房多賣”的受害者,她在房子被別人占有殊情況下,被迫停貸,并向銀行履行了告知義務(wù),在整個過程中并沒有個人的錯誤,銀行可以作為個案,給予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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