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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稱北京一般家庭25年收入才能買套房

2010年07月19日 07:59     小編:      新京報|0     點擊: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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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居民收入差幾年來呈擴大趨勢,20%高收入者可支配收入是20%低收入者可支配收入的4.3倍。

  中國社科院和北京工業(yè)大學昨日聯(lián)合發(fā)布《2010年北京社會建設(shè)分析報告》,該報告稱,北京在社會建設(shè)方面仍面臨高房價等挑戰(zhàn)。

  高房價加速財產(chǎn)差

  報告指出,2009年北京城鄉(xiāng)居民的收入差達到1∶2.23。行業(yè)差則更為明顯,行業(yè)間低月工資收入與高月工資收入比為1∶8.2。城鎮(zhèn)居民中20%的高收入群體人均可支配收入達50816元,而20%低收入群體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9元,前者是后者的4.3倍。

  高房價加速了北京居民的財產(chǎn)差。2009年北京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增加了10%左右,但當年房價猛增73.5%,年初買一套100萬元的房子,一年的資產(chǎn)收益達70余萬元。有房產(chǎn)者與無房產(chǎn)者的財產(chǎn)離迅速拉大。

  房價收入比達25∶1

  報告認為,北京住房價格快速上漲嚴重超過了一般家庭的支付能力。2008年北京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戶均可支配收入64285元,以一般家庭每戶住宅面積90平方米計算,2009年11月北京住房的平均價格為17810元/平方米,需要支付160萬元,相當于一般家庭25年的可支配收入,房價收入比為25∶1。

  保障性住房不足推高房價

  導致房價上漲的重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供應不足。藍皮書建議,北京應把60%的人納入保障政策體系,20%的居民(中等收入者及中低收入者)可以享受兩限房政策,20%的居民(中低收入者)可以租賃公租房或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20%的居民(低收入者)可以享受經(jīng)濟適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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