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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0年孝南區(qū)中小學招生政策出爐!

2020年07月14日 16:06     小編:肖雅茹          點擊: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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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已經來了

開學還會遠嗎?

孝南區(qū)2020年招生政策來了!

想了解的往下看吧!

小學、初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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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規(guī)模與范圍 


       1、孝感城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劃定的招生范圍,在規(guī)定的學區(qū)內招生。原屬各相關學校學區(qū)的有關單位,學區(qū)不變。


       2、小學學區(qū)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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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初中學區(qū)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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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對象及條件 


       1、孝感城區(qū)小學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孝感城區(qū)常住戶口或在孝感城區(qū)居(暫)住,符合在孝感城區(qū)就讀條件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2、孝感城區(qū)初中招生對象為具有孝感城區(qū)常住戶口或在孝感城區(qū)居(暫)住,符合在孝感城區(qū)就讀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yè)生。


 招生類型 


       1、居民子女。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jiān)護人)戶口在孝感城區(qū)。按照《2020年孝感城區(qū)居民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zhí)行。


       2、隨遷子女。學生和其父母(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均不在孝感城區(qū)。按照《2020年孝感城區(qū)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zhí)行。


       3、政策優(yōu)待人員子女。符合優(yōu)待政策的軍人、招商引資及人才引進等人員子女。按照《2020年孝感城區(qū)政策優(yōu)待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zhí)行。


審核資料


       請家長根據(jù)學生類型,對照各類學生招生辦法,相應提供有關證件或資料。


報名流程


       1、今年繼續(xù)通過網絡平臺招生,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方案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


       2、大致的流程為:①網上登記/②查詢信息/③資料現(xiàn)場審核/④相關部門資料審核/⑤學校公示預錄名單/⑥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調劑/⑦發(fā)放入學通知書/⑧報名入學,新生憑入學通知書到指定學校報名入學


殘疾兒童入學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學就近隨班就讀,中度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到孝感市特殊教育學校入學就讀。


相關要求 


       1、熟悉招生政策。提請廣大家長認真閱讀今年的招生方案、學區(qū)范圍,以及孝感城區(qū)居民子女、隨遷子女、政策優(yōu)待人員子女入學管理辦法,及時關注市、區(qū)教育局網站和相關學校公示公告,對應時間節(jié)點,配合做好招生相關工作。


       2、嚴守招生紀律。各學校必須恪守“六不準”:不準提前組織報名,不準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試,不準拒收學區(qū)內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yè)生入學,不準跨學區(qū)招生,不準舉辦特長班、重點班、實驗班,不準超標準亂收費。各學生及其父母(法定監(jiān)護人)必須保證其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立即取消其申請資格。


       3、嚴明招生責任。各學校校長為招生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落實省、市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嚴格操作程序,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切實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學校招生工作小組要落實首問負責制,對家長咨詢要認真回復,對符合條件的要迅速辦理,對不符合條件的要耐心解釋,共同維護和諧穩(wěn)定的招生環(huán)境。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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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根據(jù)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總數(shù),確定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區(qū)域內初中學校的比例不低于80%,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孝感高中在各縣(市、區(qū))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分解下達;孝感高中在孝感城區(qū)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照市直初中學校和孝南區(qū)屬城區(qū)初中學校分別下達。孝感一中在市直初中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分解到校、單獨錄取。“3+2”學校(專業(yè))、五年一貫制學校計劃由省教育廳單獨下達。


劃線  


       錄取前,由市教育考試院按批次、招生計劃、志愿、考生中考成績,統(tǒng)一劃定各類學校招生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志愿填報 


       1、填報志愿方式。實行網上填報志愿。


       2、填報志愿時間。8月7日8:30至8月9日17:00,填報時間截止后不再填報或修改志愿。


       3、志愿設置。考生志愿分3個批次填報。第一批為普通高中,設8個平行志愿;第二批為“五年一貫制”和“3+2”學校(專業(yè)),設2個平行志愿;第三批為中職學校,設2個順序志愿。


       4、招生范圍。市直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縣(市、區(qū))普通高中面向當?shù)卣猩瑖澜鐓^(qū)域招生。


       5、注意事項。初中學校組織考生集中填報志愿,填報前對考生進行集中培訓,指導考生規(guī)范操作;志愿填報后,組織考生及家長進行校對審核并簽字確認??忌x報志愿時,要做到“兩個必須”:一是必須盡可能多的填滿志愿;二是必須有梯度地選報志愿,將自己希望就讀的學校填在前面。


錄取時間 


       1、8月6日,公布各批次志愿填報資格線。


       2、8月7日至9日,考生集中填報志愿。


       3、8月12日至8月18日,普通高中集中錄取。


       4、8月20日至26日,“五年一貫制”和“3+2”學校(專業(yè))錄取、中職學校錄取。


錄取辦法 


       1、錄取工作在“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進行。采取集中時間、集中辦公、一次性投檔的錄取方式。


       2、普通高中錄取。根據(jù)平行志愿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錄取,錄滿為止。當中考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數(shù)外三科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數(shù)學成績、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進行錄取。


       3、“回鄉(xiāng)就讀”考生錄取。我市戶籍外地學籍、在外地參加中考、要求回我市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需參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后,方可轉入我市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校就讀。若受中考所在地中招政策所限,不能參與當?shù)仄胀ǜ咧袖浫〉?,考生應在當?shù)乜h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初中學籍證明、市(州)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分數(shù)證明和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證明,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在回鄉(xiāng)就讀單列招生計劃內辦理錄取手續(xù)。


       4、錄取規(guī)則。孝感高中、孝感一中招生計劃不得錄取在各地初中學校借考的考生,錄取的分配生,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總分配計劃數(shù)內由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的25分。省級示范高中錄取的學生,思想品德成績必須達到B等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思想品德成績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所有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和未參加中考的學生。


       5、“五年一貫制”、“3+2”學校(專業(yè))只能錄取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考生,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原則上應達到當?shù)仄胀ǜ咧袑W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下50分以上。中等職業(yè)學校在招收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的同時,在招生計劃充足的前提下,對我市戶籍、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可實行注冊錄取。


優(yōu)錄政策 


       1、加分投檔項目。烈士子女和符合相關條件的軍人子女,升學成績總分分別加2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司法民警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yī)務人員子女,升學成績總分分別加10分。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籍考生和少數(shù)民族考生,升學成績總分分別加5分。加分錄取項目中,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不享受累計加分。


       2、優(yōu)先錄取項目。符合加分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司法民警子女需要就讀中職學校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yè)學校,在校學習期間,優(yōu)先享受國家助學金和減免學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yī)務人員子女考生,申請就讀中職學校的,按照志愿直接錄取。


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助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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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對象


       1.依據(jù)《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資助認定對象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在籍在校學生(幼兒),主要包括以下7類:


       ①經扶貧部門確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


       ②經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家庭子女;


       ③經民政部門確認的特困人員;


       ④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孤兒;


       ⑤經民政部門確認的烈士子女;


       ⑥經殘聯(lián)確認的殘疾學生;


       ⑦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重點優(yōu)撫對象的經濟困難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因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因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等情況影響其子女入學就讀及其他需要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 


       1、學前教育階段。接受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每人每學期補助500元。


       2、義務教育階段。對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小學每人每學期500元、初中每人每學期625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對非寄宿的建檔立卡、農村低保、農村特困供養(yǎng)、殘疾的學生,按照小學每人每學期250元,初中每人每學期312.5元給予生活補助。


       3、高中教育階段。接受高中教育的貧困戶子女,按貧困程度,每人每學期給予國家助學金分別為750元、1000元、1500元三擋。


       4、中職教育階段。接受中職教育的貧困戶子女,每人每學期給予1000元助學金,并免除學雜費。


       5、接受高等教育的貧困戶子女,可向區(q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學年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按照貧困家庭學生意愿,幫助申請最高限額12000元的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讀書期間由國家財政貼息,學生正常學制畢業(yè)后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來源:孝感廣播,孝南區(qū)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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